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对公司第七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并签署<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方案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融资申请及融资方案的签署有利于布局眼科医疗服务领域,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益于公司进一步拓宽公司投资平台、分散投资风险,增强长期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建议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月 1日16日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冯晓 吴清旺 严建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