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7 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2019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