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决议表决程序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交易的公允性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推进公司蒲公英计划,本次议案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蒲公英计划作为公司及杭口集团未来五年重要的发展计划,将在浙江省内的100个县(市、区)及重点乡镇,联合各地有威望的口腔医生,投资建设杭州口腔医院分院,对于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在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发展,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冯晓 严建苗 吴清旺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