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2018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是基于医疗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新建项目较多等综合考量的方案,兼顾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对此,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进行现金分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对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对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影响较小,关联交易不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