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本次承诺补充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遵循了相关回避制度。 2.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指引,本次承诺延期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冯晓 严建苗 吴清旺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