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放弃参股公司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的独立意见 作为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同意放弃参股公司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眼科管理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放弃眼科管理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事项是基于公司对眼科业务的现状考虑,避免短期投入的同时兼顾长远投资利益。引入外部股东能够帮助公司获得更多合作方,进一步整合各股东的优势资源,共同推进眼科项目建设,尽快实现投资回报。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口腔医疗服务,放弃眼科管理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口腔医疗服务赛道,避免发展重心的分散,提高长期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系眼科管理公司小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价格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汪寿阳 曹茂喜 张轶男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