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放弃参股公司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同意放弃参股公司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眼科管理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的事项进行了审阅,并询问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通策医疗放弃参股公司眼科管理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眼科业务的现状以及眼科领域长期发展前景做出的权衡决策,有利于规避眼科业务持续投入对上市公司短期利润影响的同时,提高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及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本次放弃眼科管理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现状,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放弃眼科管理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汪寿阳 曹茂喜 张轶男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