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作为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事项审议过程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遵循了相关回避制度。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及对本次交易的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现状,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曹茂喜 汪寿阳 张轶男 2023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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